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为落实《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根据学校实际,现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一、联系对象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处级党外干部;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其他有一定成就和社会影响的党外人士。
二、基本原则
1.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单位,每人联系2名党外人士。
2.坚持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原则,为党外人士成长发展提供帮助。
三、联系形式
1.谈心谈话。定期与联系对象沟通交流,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与联系对象“双向约谈”制度,结合工作调研到教学、科研一线看望联系对象,面对面谈心交流。
2.走访慰问。在重大节假日走访和看望联系对象;联系对象作出重要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时,及时表示祝贺和鼓励;遇到生病住院或其他困难时,及时看望和慰问,表达党组织的关心和关爱。
3.参加活动。视情况邀请联系对象随同调研、学习考察、出席重要活动等。对联系对象邀请参加的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参加。
4.探索以“午餐会”“下午茶”等形式,开展联谊交友活动,相关经费从统战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组织实施
1.党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中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做好联谊交友工作。
2.中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附件:学校党委委员联系党外人士情况表
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