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20-10-16 点击数: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为落实《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根据学校实际,现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一、联系对象

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处级党外干部;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其他有一定成就和社会影响的党外人士。

二、基本原则

1.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单位,每人联系2名党外人士。

2.坚持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原则,为党外人士成长发展提供帮助。

三、联系形式

1.谈心谈话。定期与联系对象沟通交流,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联系对象双向约谈制度,结合工作调研到教学、科研一线看望联系对象,面对面谈心交流。

2.走访慰问。在重大节假日走访和看望联系对象联系对象作出重要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时,及时表示祝贺和鼓励;遇到生病住院或其他困难时,及时看望和慰问,表达党组织的关心和关爱。

3.参加活动。视情况邀请联系对象随同调研、学习考察、出席重要活动等。联系对象邀请参加的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参加。

4.探索以“午餐会”“下午茶”等形式,开展联谊交友活动,相关经费从统战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组织实施

1.党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中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做好联谊交友工作。

2.中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附件:学校党委委员联系党外人士情况表

 

 

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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